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公佈了其監管工作中發現的一些主要意見以及有關壽險保單銷售的預期標準,其中客戶申請購買新的壽險保單,並取代或對先前購買的現有人壽保險單進行某些更改。
金管局指出,鑑於人壽保單的長期性質,客戶可能會因更換保單而受到財務,保險,索賠資格等方面的影響而遭受損失。鑑於這些影響,金管局近年來對認可機構的保險中介活動的主要監管重點是,認可機構在處理保險交易和更換保單方面的程序和控制是否充分。
監管經驗表明,雖然一般認可機構已製定了相關的政策和程序,但一些認可機構在處理政策替換方面的做法已發現一些缺陷,要求有關認可機構採取補救措施。
經諮詢保險業監督後,金管局在附件中分享有關認可機構的做法的意見,包括認可機構在處理保單更換方面的弱點。
除了《長期保險保單更換指南(GL27)》中的要求以及保險業監督發布的相應解釋性說明外,附件還向認可機構提供了指導,指導認可機構確定,監測,審查和跟進的標準更換政策,以保護客戶。
特別是,認可機構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在銷售點確定政策的替代,並在銷售點之後進行政策替代的監督。認可機構還必須考慮到因更換保單給客戶帶來的潛在影響和不利影響,就擬議購買新的人壽保險單是否符合客戶的最大利益進行評估並向客戶提供建議。
提醒認可機構注意,GL27的過渡過渡期將於2021年3月31日結束,並且預期認可機構將採取任何必要和適當的措施以符合適用要求。認可機構應立即檢討並就其與更換政策有關的政策,程序,控制及監察作出必要的改善。
應為員工提供足夠的培訓,以促進他們對要求的理解和遵守。